申请条件:
申请人子女或孙子女为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并且该子女或孙女需满足一定收入条件。该签证为10年多次往返签证。在签证有效期之内,签证持有人可多次前往加拿大探望亲人,每次逗留加拿大时间可长达2年。
文件清单:
1: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
2: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X 45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3: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 (IMM5257)”。每位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子女均需一份单独的申请表格。
4: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庭信息表”(IMM5645)。
5:以现金支付正确的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
6: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7:与加拿大邀请人关系的证明(如出生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
8:一份签字的承诺为申请人的逗留访问提供财政支持的书面邀请信。
9:邀请人居所内的人员详单。
10: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卡 – 请复印双面)。
11:邀请人有能力提供所承诺财政支持的证明,须为来自于加拿大的独立第三方性质的文件、可靠且易核实。包括但不仅限于: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
12:自入境之日起至少一年内有效的来自于加拿大保险公司的个人医疗保险的充分证明: 涵盖申请人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和医疗转运费用; 提供至少十万加元的保险;并且每次入加均有效,在评估官员需要时可供审查。 |